甘肃省首批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实施
6月29日、7月2日,甘肃省试点法院、试点检察院首批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笔试在兰州、天水、张掖三个考点同时进行,192名法官、119名检察官参加入额考试。考试以闭卷方式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及改错、综合论述等能力进行了测试。此次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的顺利进行,标志着甘肃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自2016年2月1日启动后,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这次法官入额考试是多年来省高院组织的最大规模的一次统一考试。此次考试全省共设置3个考点,7个考场。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人民法院报考人员在兰州考点参考,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报考人员、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水市秦安县人民法院报考人员分别在两市市府所在地考点参考。省院抽调若干工作人员巡考,邀请张掖、天水两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委等相关部门领导巡考。各中级法院根据实际,抽调专人分别成立考务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辖区两级法院法官入额考试工作。
此次入额考试是根据《甘肃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甘肃省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法官员额制管理及入额试点方案》和入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的。截至6月30日,六个试点法院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人员共192名,担任审判职务年限均在三年以上。甘肃省首次法官入额试题分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类,突出测试法官实际办案能力和司法实践经验。笔试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阅卷,侧重考察法官履行审判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办案能力、执业操守等,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案例分析、裁判文书制作等,考试成绩占考试考核总分值的30%。下一步,各试点法院和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还将对法官个人基本情况、近年来工作业绩、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及调研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试、考核的总成绩和法官首批入额比例,确定入额的人数,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人选进行考察,确定初步拟任人选提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
记者从甘肃省检察院了解到,首次遴选检察官入额工作的六个试点检察院分别为天水市检察院、秦安县检察院、张掖市检察院、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甘南州合作市检察院。通过明确标准,严格程序,在六个试点院开展检察官首次遴选入额工作,旨在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方法和经验。
根据《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制管理及入额试点方案》的规定及试点院检察官队伍科学发展的需要,检察官员额主要配备在侦查监督、公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等业务部门的司法办案岗位上。首次遴选入额的检察官,采取考试、考核及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记者张烁
■入额考试
入额考试是法官、检察官入额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入额的法官、检察官才有权办案,事务性的工作则由法官、检察官助理去做,而暂时不能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进入辅助人员序列或行政人员序列。也就是说,今后只有入额的才能称作法官、检察官,而入额后的法官、检察官,必须在一线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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