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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保一孤”:金融扶贫的秦安模式

天水日报 2016-04-28 08:13 大字

本报记者郝勤学

贫困群众罹患重病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大都缺钱难以及时救治,即使住院治疗“新农合”报销部分费用后,但个人承担的自负医疗费用对他们来说依旧是沉重的负担,如何对这些困难群众提供托底式医疗保障是推进***的一项重要课题。2015年,秦安县创造性地建立了农村“两保一孤”(低保户、五保户、孤儿)特困群体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项目,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出资为属于农村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和孤儿群体的3.43万人投保343万元,撬动金融机构参与***攻坚,为***有效开展发挥了金融支撑作用。

去年11月17日,秦安县兴国镇贤门村的二类低保户、69岁的老人刘转过突发脑梗被送到县中医院,当时71岁的老伴何旺喜身上只有400多元钱,后来找村干部借了3500元住院押金才住了院。刘转过属二类低保户,突发脑梗属“两保一孤”保险病种,在提交了住院证明、户口本、低保证和镇、村的相关证明材料后没几天,老两口就获得由县保险公司理赔的2万元的保险金。“我们前后两次住院总共花了6000多元,这2万元钱不仅为我们救了紧,剩余的钱还为我们现在进行后续康复治疗提供了资金。”谈起“两保一孤”保险,何旺喜老人脸上的皱纹舒展了许多。

和刘转过一样,受惠于“两保一孤”保险的还有王尹镇川村的包凤莲。今年,包凤莲因患子宫肿瘤住院、手术、化疗,前后花费8万多元,这8万多元里,新农合、大病保险和民政求助共帮她分担了5.47万元,此外,县上“两保一孤”又给她理赔2万元,使她的实际自付降到5000多元。“多亏了县上的‘两保一孤\’政策,要不然我要自己多承担2500多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包凤莲感激地说。

在负责执行“两保一孤”项目的中国人寿秦安支公司,公司经理周生平向记者介绍了“两保一孤”保险项目的执行情况。他说,“两保一孤”项目的保险人群为农村一二类低保、五保户和孤儿;保险费用人均150元,县扶贫办按每人100元配套缴费,中国人寿秦安县支公司向总部报批优惠剩余50元保险费,县政府授权县扶贫办向中国人寿秦安支公司团体投保。保险责任为:低保家庭意外身故、给付1万元身故金;因意外形成残疾按照伤残程度比例给付残疾金;“两保一孤”人员参保30日后初次罹患30种重大疾病者,确诊后一次性给付重疾金2万元;因意外伤害发生的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按90%比例给付,最高2000元为限。“参保人员一经确定符合30种重大疾病,就可提前进行理赔支付。理赔的资金由患者自由支配用于检查、治疗、食宿等费用,对患者来说既是前期的救紧、也是后期的兜底,这可以说是‘两保一孤\’保险最大的特点。”周生平说。

周生平还告诉记者,自去年7月“两保一孤”保险项目实施以来,截至今年4月12日,县保险公司已正式立案67起,赔结67起,理赔130.36万元,其中重大疾病提前给付65例。下一步,县保险公司将与县政府进一步积极配合,做好新增人群的加保工作;建立限时汇报审核机制,提高理赔效率,推广“两保一孤”广泛投保、享受普惠政策,切实为***提供保险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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