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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的“和谐使者” ——记秦安县王铺乡司法所所长贾昌明本报记者 景春燕

天水日报 2013-12-05 13:59 大字

夫妻间反目成仇,婆媳妯娌间吵闹不和,邻里好友间结仇成怨,在这些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中,总有一个人、一群人,凭借着执著的信念与一腔热情,用耐心、公心、爱心去调和、化解这些矛盾,营造一方安定和谐的净土。他们叫做人民调解员。秦安县司法局王铺乡司法所所长贾昌明就是这样一位人民调解员。17年来他走村入户,把各种基层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只要心中有一股正气、一腔热情,心里装着群众,就不怕办不好事。”从司法助理员到司法所所长,在17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中,41岁的贾昌明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

今年3月27日,王铺乡王铺村村民李家明翻修自家房屋,在拆除原有的土坯房时,致使邻居安某的房屋墙基坍塌,7间约70平方米的房子受损。王铺村党支部书记王缠定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当时双方都找到村上要求调解,但因为一家要的钱多,而另一方出的钱少,双方一直无法达成共识,村上没办法只好请来贾所长进行调解。”贾昌明介入调解后,首先根据建房所需要的材料、人工的市场价格,估算出受损房屋重建需要的价值,再根据该房屋属于老旧土坯房的实际,予以适当减额,最终评判出2万元的赔偿数额。随后他又分别给双方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李家明和安某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1996年贾昌明开始做人民调解工作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制度还不健全,他一个人穿梭在田间地头各个矛盾纠纷现场,繁琐的工作让他深感工作压力之大。但随着工作的开展,他认真摸索各类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平时没事时就在群众中进行排查摸底,逐步建立起由乡、村、组、“十户自管组”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阶网格构架,对各类矛盾纠纷也可以灵活处置、游刃有余。

当记者问贾昌明干人民调解这么多年来总结的成功经验时,他说:“每一例矛盾纠纷都有各自的特点,没有统一的调解办法,只能见机行事,灵活地采取调解措施。”17年来,贾昌明认认真真调处每一起矛盾纠纷,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司法所长、市人民调解能手、全县综治维稳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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