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4年未还状诉法院追讨

天水晚报 2019-10-18 16:32 大字

本报麦积讯【记者王琳】麦积区一男子修缮房屋时,分三次向他人借了款,4年过去了,债权人催款无果,将男子起诉到法院。

2015年夏,家住麦积区马跑泉镇的周某家中修建房屋,由于资金短缺,周某分三次向麦积城区的刘某借款共6.5万元,每次约定的借款期限均为一年,口头约定月利率2%,周某均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周某一直未还款。今年7月,刘某将周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借款6.5万元及利息共8万元。

麦积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中,主办法官郑毅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周某给付刘某借款本金6.5万元,借期内利息2万元,共计8.5万元,分三次于2020年4月30日前付清。如周某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按月息2%承担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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