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款六万不付调解督促还款

天水晚报 2019-09-16 10:21 大字

本报麦积讯【记者王琳】麦积区一男子向他人借款时承诺一月就还款,结果时隔数月未兑现承诺,日前,麦积区人民法院督促其还款。

杨某和夏某系麦积区某镇男子,2018年9月底,夏某因生意周转,向杨某借款8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当日,杨某通过银行向夏某转账8万元。借款到期后,夏某偿还了2万元,剩余6万元一直未还。2019年5月,杨某催款未果,将夏某告上法院,要求其偿还余款和利息。

麦积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查明上述案情后,主审法官吴琳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夏某偿还杨某借款6万元,于2019年9月15日前付清。若逾期不付,则按月利率2%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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