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施工惹争议法官调解化矛盾

天水晚报 2019-08-19 15:26 大字

本报秦州讯【记者裴婷婷】近日,在秦州区人民法院皂郊法庭的调解下,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今年初,王某以每平方米450元的价格承建补某位于秦州区某村的房屋6间。建房途中,补某发现王某建造的房屋规格不符合双方约定,二人协商达成一致,剩余建房工程由补某负责完工,补某为王某支付的价款每平方米减少120元,补某遂将剩余工程干完后入住使用。之后,补某认为王某为自己建的部分房屋不符合约定,拒绝支付剩余建房款,于是王某向法院起诉追款。

庭审时,补某辩称王某建造的房屋层高、地基均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房屋有漏水现象,出水口亦不符合要求,故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为查明事实,审判员邀请同村人员到现场勘验,同时加大调解力度,为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最终在邀请人员的协助下化解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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