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难过户起诉姐姐和母亲

天水晚报 2019-08-19 15:23 大字

本报麦积讯【记者王琳 实习生杨可馨】麦积区一女子继承父亲的房产后无法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无奈将母亲和姐姐起诉到法院进行了分割。

麦积区的赵某与妻子张某婚后生育有四个女儿。2004年,赵某夫妇共同购买了麦积区某小区楼房一套,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赵某。2014年赵某去世,其生前未立遗嘱,法定继承人有其妻张某和四个女儿,如今女儿均已成年。

今年7月,张某和四个女儿就该房屋达成分割遗产的协议,决定将房产留给年龄最小的赵老四。由于赵某生前未留下遗嘱,且去世后户口已注销,按法律规定应进行财产分割,而不能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于是赵老四将母亲和三个姐姐诉至法院寻求帮助。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中,张某的三个女儿均放弃其应继承的房产份额,张某同意将其拥有的产权份额赠与赵老四。

在法官温朝晖的调解下,当事人达成协议:登记于赵某名下的房屋归赵老四所有;由其三个姐姐和张某协助赵老四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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