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占道经营 商户违法成被告

天水晚报 2019-07-26 17:03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琳】近日,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麦积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占道经营行政处罚一案。法院受理后,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了罚款及滞纳金。

麦积区的王某、毕某分别经营果蔬超市、餐厅,均取得营业执照。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招徕更多顾客,他们长期占道经营,在店外摆摊设点,不仅阻碍了行人正常通行,也影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对此,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多次向被执行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拒不理睬。在劝改无果的情况下,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元。但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动履行义务。日前,执法局向麦积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3000元,加处滞纳金3000元。

麦积区人民法院在审查该案时认为,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执照,应当守法经营,不得随意占道摆摊设点,违法者将受到法律制裁。经过执行法官的法律宣传工作,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缴纳了罚款及滞纳金。

目前,执法局申请撤诉,法院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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