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伏羲庙太昊宫 吴鸿功考

天水晚报 2019-01-17 17:31 大字

□吴茂明

天水伏羲庙,俗称“人宗庙”,是我国境内祭祀伏羲氏最悠久的庙宇。在其核心部位——仪门和先天殿之间的中院,建有东西碑廊,其中东碑廊有《太昊宫》诗碑。

由于历史久远,石碑风化损坏,诗文第一字、最后一字斑驳不清,已不好辨识,特别是作者第三字缺失严重,不能知道作者准确姓名和出生年代,影响了人们对该诗史料价值的准确判断,特别是对天水伏羲庙最早创建时间有出入、有争议。

曾负责伏羲庙保护维修工程的天水市文物专家李宁民先生著有《人祖伏羲与宗庙》,在考证伏羲庙最早修建年代时认为,“莱芜吴鸿□”祭拜完始祖后,发现当时伏羲庙有宋、元时期的残碑,才在其诗中出现了“残碑历宋元”的字句。“这对考证伏羲庙的创建年代非常重要。”李先生注意到了“残碑历宋元”这句诗的史料价值,但他并没有确信,“如果此碑文真实可靠的话,伏羲庙修建史当推至宋代。”“如果”二字说明了李先生对此诗提供的伏羲庙修建时间持有怀疑态度。碑文上写的明白,为什么李先生还不能确定呢?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作者是何许人也?二是此碑未刻年款,作者是何年代人物?对此,李先生据清乾隆四年(1739)杨应琚所著《据鞍录》关于伏羲庙碑碣“无元代以上者”记载,推论:“这块碑应当在乾隆四年之前刻立。”

综上分析,李先生对《太昊宫》提供的伏羲庙修建年代没有采信,其态度是严谨科学的。莱芜嬴秦文化研究的知名学者柳明瑞、徐祥法二位先生分别撰文《古嬴有诗现秦州——在甘肃发现的莱芜明代进士吴鸿功诗碑赏析》《重访秦州伏羲庙探究古嬴乡贤诗——兼就<太昊宫>诗碑残缺字与李宁民等先生商榷》,他们虽侧重对《太昊宫》诗本身的赏析、补遗,但通过明代吴氏名门望族、吴氏三兄弟居官之地远近、碑刻作者第三字遗留痕迹推断诗作者是“莱芜先贤乃明万历进士、时任陕西固原参政的吴鸿功”,并称赞其为古嬴秦的文化使者。

吴鸿功是笔者八世祖,作为后辈,对《太昊宫》诗碑的发掘者李宁民、对诗作者吴鸿功的推断者柳明瑞、徐祥法三位先生深表感谢。笔者愿依据《明神宗实录》《明史》、历代传承的《古嬴吴氏族谱》《莱芜县志》等资料,参照三位先生的论述,对天水伏羲庙《太昊宫》一诗作者为吴鸿功进行如下考据。

一、鸿字辈考

根据《古嬴吴氏族谱》记载,莱芜吴氏一族明初自河北枣强迁居莱芜,共分拯门(拯支、茂支为一门)、大纲门、天赐门、朝佑门四大门,各门辈分修定清楚,各门内辈分自上而下“尊卑有序,毋相僭越”。也就是说,吴氏一族各门之间辈分互不混淆,各门内辈分无论是清代,还是民国、现代,后辈不能用前辈的辈字。据《古嬴吴氏族谱》各门各支分列图系考证,“鸿”字辈是明代正德末至万历年间拯门使用,自此之后吴氏各门支系都不能使用“鸿”字辈,更不用说远离此代的清代了。

二、拯门三鸿考

吴氏从明初迁居莱芜后,由于兵乱城破,家谱遗失,笔者所属拯门一世祖、二世祖姓名讳字已不可考,三世祖为吴拯,故笔者这一门系称为拯门。自吴拯至七世祖吴来朝均为单传。吴来朝是万历三年岁贡生,曾任山西荣河知县近20年,他育有三子:长子吴鸿渐,次子吴鸿洙,季子吴鸿功,三人为鸿字辈,拯门从“三鸿”开始分三支,因四门中吴拯居长,故莱芜吴氏各门系统称三支四门。由此可知,“三鸿”是拯门三支之始祖,其后辈绝无“鸿”字辈,也就是说莱芜“鸿”字辈就只有此三人,再无其他。天水伏羲庙《太昊宫》诗作者既然署名“莱芜吴鸿某”,正如柳明瑞先生所说“非三鸿之一莫属”。

三、吴鸿功题《太昊宫》考

正如前述,既然天水伏羲庙《太昊宫》诗作者“非三鸿之一莫属”,那么这个“三鸿之一”到底是谁?

《明实录神宗实录》《明史》以及从清康熙、乾隆、宣统、光绪、民国以至于今的《莱芜县志》,加之《古嬴吴氏族谱》,对吴氏三鸿情况均予以一致的记载,从他们的为官之地、主要活动、遗留文献、遗迹等方面一一梳理,即可得可靠论据。

长支吴鸿渐,万历五年(1577年)选贡,任直隶庐州(今安微合肥市)通判,为倅庐即州郡副职,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地位显要。吴鸿渐“博学能文章”,在庐州上任忠于职守,退休后回到老家莱芜,侍奉双亲,没有到过秦州天水,不会赋诗并刻碑《太昊宫》。

二支吴鸿洙,万历十四年(1586年)莱芜有明以来第二位进士,打破了莱芜自永乐第一位进士高朗之后182年进士荒,历任奉训大夫、承直郎、工部主事兼署员外郎事,“历郎署七年”。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升浙江少参,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升任宁波海道副使加右参政兼佥事。明代军事家郑若曾《筹海图编》在介绍浙江兵防官时说,巡视海道副使“统理浙海,住扎宁波”,海防抗倭任务艰巨重大。吴鸿洙在管理粮储、屯田、提学、抚民等诸多事物的同时,重点经略海防,简练水陆官兵等抗倭军务,政绩卓异,“公驻海上三年,简练士卒,皆精锐可用,东南晏如。”吴鸿洙因功升山西参政,但浙江巡抚谓吴鸿洙为东南屏障,“公不可一日去浙”,上疏皇帝奏请挽留,也就是说因浙江防务急需,吴鸿洙没有能够到山西上任。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吴鸿洙进京朝贺天子万寿,回浙途中突然去世,诰封中宪大夫。吴鸿洙自考中进士在京城任职七年后到浙江主持海防练兵抗倭,在浙江上任去世,戎马倥偬,没有时间离浙远赴天水,所以,吴鸿洙不是《太昊宫》一诗作者。

三支吴鸿功,万历戊子山东解元,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任吏科给事中,后转兵科,升山西提学道、参政,晋固原兵备道、陕西参政,诰封中宪大夫。据文献记载,吴鸿功“政绩、文章一时卓著”,特别是任固原兵备道、陕西参政时,正值哱氏逆乱(万历二十年,宁夏镇城爆发了哱拜、刘东旸之乱,史称“壬辰事变”),在之后长达数年时间里,中国西北地区连年发生战乱,其中固原作为明王朝九边重镇之一,对于朝廷大局稳定意义重大,此时延绥、甘肃、宁夏三边总制府设置于固原(《明史·兵志》:“三边制府驻固原”),固原遂成为一个在西北边地防务中举足轻重的要镇,驻节西安的陕西提督移驻固原,改称陕西固原提督。吴鸿功赴任固原,朝廷上下皆视为畏途,可谓“受命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体现了其敢于担当的道义精神。吴鸿功匍一上任,以平乱安边为己任,抓紧操练兵马、分理军务,监管钱粮和屯田,维持地方治安等,亲自巡视边防要塞,北至贺兰山,南至固原、天水,足迹踏遍边陲每一寸土地,并与同僚右布政尹应元相互唱和,写下了七律《巡行登贺兰山》(《(万历)朔方新志》、《(乾隆)银川小志》收录此诗)等诗篇,抒发了戍边平乱的壮志情怀。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腊月,吴鸿功惊闻二哥吴鸿洙猝死噩耗,悲痛不能自已,遂辞官东归,自固原经崆峒、陇西寓停天水,沿渭河迤逦陕西、山西、河南过黄河进山东回故里,沿途至少写下了《东归咏怀》四十一首诗,其中对寓停天水有明确的记载:“寓天水怀萧季馨都督时季馨初举子已世袭锦衣余又有晋中之行”。萧季馨即萧如薰,据《明史·萧如薰传》记载,此时萧如薰以都督同知、袭锦衣卫指挥佥事任宁夏总兵官,吴鸿功与之并肩作战,共同平定叛乱,感情深厚,在《东归咏怀》中就有三首诗提到他。

综合分析吴氏“三鸿”居官之地、活动等情况,《太昊宫》诗作者不是吴鸿渐、吴鸿洙,只能是吴鸿功。其理由有三:一是吴鸿功戍边固原镇,熟知天水、固原、贺兰山等辖区军情、风物,有就近题写诗刻的便利。二是吴鸿功“政绩、文章一时卓著”,与其兄吴鸿洙齐名,人称“二吴”,其“所至人争师之”,东归经过山西阳曲书怀亲诗于墙壁,与都督萧如薰、右布政尹应元巡行贺兰山等要塞时写下《巡行登贺兰山》等诗篇,影响甚远,直到民国时期“迄今有鲁诗之称”,成为鲁派诗人代表,有题写《太昊宫》的文采。三是吴鸿功《东归咏怀》中对沿途庙宇、古迹进行了多次描述,又“寓天水”,必到伏羲庙游玩并题诗顺理成章。四是关于诗作署名问题,古代官员在名胜古迹题诗刻石均要署写官职身份,那么吴鸿功作为边防大员,在《太昊宫》一诗署名时为什么只写“莱芜吴鸿功”呢?因为此时吴鸿功已经辞官,再署名官职明显与礼制不合,这也反证此诗正是吴鸿功所写。五是从诗刻笔迹来分析,现今保存完好的万历十五年(1587年)由吴鸿洙书丹的碑刻,其笔法具“二王”笔意又兼欧体特征,而《太昊宫》笔法则是典型的颜体风度,这一点可以作为诗作者是吴鸿功而非其二哥吴鸿洙的佐证。

至此,我们完全可以断定,天水伏羲庙《太昊宫》诗碑的作者正是笔者八世祖吴鸿功,写作时间是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腊月,正如柳明瑞先生评价的此写作时间“比李先生考定的1739年早150年左右”,伏羲庙的创建时间由明成化年间提前到了宋代,这给伏羲庙及伏羲文化研究者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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