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干活手指受伤法官调解,公司赔钱

天水晚报 2018-11-22 16:55 大字

本报麦积讯【记者王琳】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手指受伤要求赔偿的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麦积区某中学将食堂承包给了一家公司,2017年2月,该公司雇来谢某在食堂干活,谢某在压面的过程中,左手手指被压面机压伤。事故发生后,谢某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上肢开放性损伤、左手碾压伤、左手指开放骨折、左环指开放损伤、左小指开放损伤。

谢某住院治疗5天后出院,共花费医疗费5500元。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谢某的误工期限为90日、护理期限为30日、营养期限30日。

为讨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赔偿,谢某将该公司法人告到了法院。

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在调解过程中,起初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分歧较大,法官坚持从情、理、法多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导。在办案法官吴琳的耐心说服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公司赔偿谢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计15000元,并当庭履行结清。

作为劳动者的谢某看到自己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维护,连连向办案法官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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