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 儿媳伤了婆婆

天水晚报 2018-11-22 16:55 大字

本报麦积讯【记者王建华】婆媳本是一家人,可一位儿媳妇和婆婆发生争执后,竟持刀打伤婆婆。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婆媳间的故意伤害案。

今年2月20日17时许,麦积区某村村民平某在家中与婆婆王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丈夫劝开。后平某准备回二楼休息时,听见王某在给其儿子(平某的丈夫)打电话骂自己,平某很生气,便从厨房案板上拿了一把菜刀返回一楼偏房,用菜刀砍向王某的头面部。王某用手护头时,左胳膊及左手也被砍伤,王某躲闪时跌落炕下。在隔壁房间的胡某听见王某的呼喊后来到偏房,夺下平某手中的菜刀,王某乘机跑出院外,被邻居发现送往医院救治。平某在现场拨打110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后经法医鉴定,王某手部、头部、面部多处裂伤骨折属轻伤一级。

今年2月,平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麦积警方刑事拘留,3月30日被逮捕。7月,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平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麦积区人民法院法官曹勇介绍,被告人平某无视国法,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平某犯罪后主动报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审理后,依据《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平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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