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开展城区主干道交通环境综合整治 市民可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天水晚报 2018-05-23 10: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莹 张彬霞】 5月21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秦州公安分局城区交警大队与秦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5月17日联合发出《关于开展严管街城市市容和交通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决定自当日起对城市主干道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广大市民可对城区主干道上乱停乱放车辆、损坏公用设施、破坏园林绿化等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据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天水市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秦州区决定对城区主干道集中开展交通环境与城市市容综合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为:民主路、建设路、大众路、青年南北路、合作南北路等。整治的内容主要为交通秩序整治和市容环境整治。

在交通秩序方面,交警部门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分道通行、各行其道。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及其他机动车必须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要行走在人行道内并遵守交通信号,严禁在车道内穿行,严禁跨越道路隔离护栏、闯红灯。

在车辆停放方面,要求机动车一律要停放在停车场或单位院内停车点,严禁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小区巷道交叉口及机关、学校、单位、小区门口随意停放,‘严管街\’全段严禁停放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一律就近停放在划定的停车点内,严禁在停车点外乱停乱放。临街机关、医院、学校及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车辆一律停放在本单位院内。”

在市容环境整治方面,要求临街单位、门店和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占道经营或举办商业宣传活动。

整治活动中,交警部门和执法部门欢迎广大市民对乱停乱放车辆、损坏公用设施、破坏园林绿化等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

城区交警大队 0938-8219394,城管执法局 0938-82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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