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委机关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天水日报 2018-05-17 12:53 大字

本报讯【记者罗双红】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天水市委机关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自2015年2月首次获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天水市委机关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天水市委机关自创建为全国文明单位以来,以巩固深化创建成果为抓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着力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抓好核心价值引领,抓好创建机制建设,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不断加强,机关环境改善优化,机关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市委中心工作的双促进双落实。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市委机关严格考核标准,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议事会议制度;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夯实创建思想基础;突出党建引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机关文明创建,筑牢了创建基础;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营造文明健康的环境;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优化改善机关环境,机关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公益活动,全面参与各类献爱心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帮扶救济等工作,结对帮扶贫困群众;改进机关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成果进一步得到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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