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 从我做起
□冰帆
一个孩子在面临生命危险时,有那么多人来关心他,让人倍感温暖。如果每一个人在面对别人的困难时,都具有社会责任心与道德使命感,那么我们的世界也将是温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然而,笔者了解到,在天水市,年献血人次不到3万人,只占全市总人口的0.8%。
“如果每个成年人终身只献一次血,天水市的临床用血将不再紧张。”天水市血站工作人员如是说,这是作为无偿献血志愿者发出的倡导,更是对公民无偿献血的一种期望。
每一个公民都应具有社会责任心与道德使命感,每一件事争取从个人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与示范意识。只要每一个公民都勇于争先,敢于立于时代新风尚的潮头,整个社会的生活模式与理念就一定会更加美好。
无偿献血,是公民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是应尽的责任。一次小小的举动,或许就能挽救一个鲜活宝贵的生命。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爱心奉献精神的体现,当您献出少量血液去挽救他人生命的同时,自己会得到回报,无偿献血既利人、又利己、更利社会,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奉献爱心,热心公益不是一句空话,希望大家都行动起来,为了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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