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羌县志尹思贞、尹守贞、尹愔关系考辨

天水日报 2018-08-15 11:52 大字

□张梓林

伏羌县志·周志》卷七·人物、卷八·选举、卷十·乡贤,都有关于唐代尹守正、尹思正、尹愔的记载。三者的关系,说尹愔是尹思正的儿子。但尹守正和尹思正又是什么关系,史家没有交代。从两者的名讳来看,感觉好像是平辈兄弟一样。这只是一种直观的推断而已,不能有力地说明问题。笔者反复品读两人的传记,虽内容各异,却发现最后都是年四十卒,都有曾经担任成均大成到四门助教的经历。这难道是惊人的巧合吗?

翻开北宋欧阳修等编纂的《新唐书》,其中有《尹愔传》。《尹愔传》是这样记载的:“尹愔,秦州天水人。父思贞,字季弱。明《春秋》,擢高第。尝受学于国子博士王道珪,称之曰:‘吾门人多矣,尹子叵测也。’以亲丧哀毁。除丧,不仕。左右史张说、尹元凯荐为国子大成。每释奠,讲辨三教,听者皆得所未闻。迁四门助教,撰《诸经义枢》、《续史记》皆未就。梦天官、麟台交辟,寤而会亲族叙诀,二日卒,年四十。愔博学,尤通老子书。初为道士,玄宗尚玄言,有荐愔者,召对,喜甚,厚礼之,拜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兼修国史,固辞不起。有诏以道士服视事,乃就职,颛领集贤、史馆图书。开元末,卒,赠左散骑常侍。”“年四十”句之前其实叙述的正是尹愔之父尹思正,后面叙述的是尹愔。在古代文不加点的情况下,后人看这段文字,有些人竟错把?尹愔之父“思贞”的事迹记到了尹愔身上,是对行文的理解错误,却引出后世诸多公案,因与本文主旨无关,此处毋庸赘叙。

我们再翻开《全唐文》,其中卷二百三十一有唐代著名文学家、诗人、政治家张说所撰写的《四门助教尹先生墓志铭》,墓志铭是这样写的:“先生讳守贞,天水冀人,盖好学博古者也。本乎官族,称为尹氏,昔有尹佚,司周太史;暨乃吉甫,勤于宣王,格言大勋,布在《诗》传。远祖纬,魏仆射;曾祖欣,隋开府;大父珍,唐棣州蒲台令,父文,唐通州三冈令。先生积德馀庆,天锡纯嘏,愿木鸟兽之名。十五诵三《礼》,能明君臣父子之道,定郊庙吉凶之制。二十诵《春秋》、《尚书》,能精五行九畴之数,断褒贬会盟之节。二十五诵《诗》及《易》,能辨政教雅颂之始,极变化生生之至;又能诵古史百家之书,善文章草隶之则。耻夫流欲背实响声,饰华褰末,故每外和内厉,元元本本,学者如斯,不舍昼夜。垂拱四年,以明经高第,遂授大成。自延载之后,条限宾荐,长安之初,大开贡举,考功是岁千五百馀人,召先生课□淑慝,时称无滞矣。天子闻其进通经术,下制曰:“成均大成尹守贞,业隆时习,功宣日就,既有励于分阴,俾参荣于杖席。可四门助教。”诜诜青襟,有所仰矣。长安二年六月十日昼寝,忽梦麟台两局争召修文,觉而叹曰:“十二日稷,吾当往矣。”因命亲族序诀。至日,安枕俟期,俄然而卒,春秋四十,可谓古之达化知命者也。呜呼!天与之德,而不永其年;天与之才,而不大其位。何乎?粤七月十七日,葬于高阳原先君之旧茔。”

我们仔细品读两部书中的两段文字,就会发现,前面记载的“梦天官、麟台交辟,寤而会亲族叙诀,二日卒,年四十。”和后面记载的“长安二年六月十日昼寝,忽梦麟台两局争召修文,觉而叹曰:‘十二日稷,吾当往矣。’因命亲族序诀。至日,安枕俟期,俄然而卒,春秋四十,可谓古之达化知命者也。”完全是一回事,是同一个人的同一回事。两人都是长安初年做了四门助教,死前行为也是一样的,可知尹愔之父尹思贞就是《全唐文》卷二百三十一中《四门助教尹先生墓志铭》中的尹守贞,思贞就是守贞,两字不同,可能是刊印错误或者讳改。《伏羌县志》中作尹守正、尹思正,正、贞虽然音同字异,其实也是一回事,也属于刊印错误或者讳改问题。

由此我们可知,《伏羌县志》各部旧志以及新编《甘谷县志》自始至终都错把一人当成了两人,其实这儿的尹思贞就是尹守贞,尹守贞就是尹愔之父。

另外唐代有曾任十三州刺史、工户尚书,被封为天水郡公的尹思贞,其子三人,为尹中和、尹中庸、尹中言。与《新唐书》中的尹愔之父四门助教尹思贞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人。考《新唐书》出现的两个尹思贞。一见“列传”,为京兆长安人,官刺史至尚书,卒年七十七,未载其子之名;一见“儒学传”,为秦州天水人,官四门助教,卒年四十,其子愔,拜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兼修国史。二传朗若眉列,但历代后人多有误合二人为一人者。疏忽甚矣!此处再不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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