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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像山镇公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成效显著

天水日报 2011-07-18 15:46 大字

□通讯员王海鹏

【本报讯】甘谷县大像山镇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以来,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手段,通过健全各项制度和实施办法,规范运作程序,强化财政项目管理,使“一事一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大像山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主要涉及村内道路建设、桥涵建设、水渠建设等20个项目在10村实施。项目工程总概算731万元,其中:群众筹资32万元,筹劳折资265万元,社会捐助等其他投入31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401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后,共硬化道路94609平方米,修建水渠5324米,修建70米便桥一座,受益人口达16484人,3503户。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明显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主要表现为“四个促进”。一是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预算、筹集、使用和决算,广大村民亲自参与,张榜公布,保障了农民群众对切身利益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推动了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二是促进了农村干群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广大农民群众为建设家园积极建言献策、出钱出力,调动农民群众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三是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新格局。通过“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较好的解决了农村公益事业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形成了“政府奖补引导、农民自愿筹资筹劳、筹补结合、多元投资”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格局。四是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一事一议”项目的确定,都是从现阶段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使农民一直最想办、最急办的公益建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快了公益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使党的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大像山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要做法可概括为:“两个加强、三个规范、四个完善”。

“两个加强”。一是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动员。镇上相继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综办、减负等相关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自责任。同时利用广播、板报、宣传资料、宣传栏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动员。二是加强政策指导,注重项目实效。镇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经常深入项目实施村检查指导,现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拟建的项目,结合县上新农村建设规划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做到既有长远规划又有短期目标,在项目建设中,派专人驻点、驻村进行指导,督促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个规范”。一是规范申报程序。严格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申报项目。二是规范了公开程序。村委会将项目的内容、筹资筹劳数量、财政奖补金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情况按照村务、财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村民公示,做到实施项目的公开化和透明化。三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镇财政所设立专户,独立核算,对村级自筹、筹劳折资及社会捐资纳入专户,统一核算,整合一切必要的财力,集中实施奖补项目建设,并实行单独报账核算。

“四个完善”。一是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为夯实工作基础,全镇对奖补项目的各类原始资料进行了建档立册,做到了一村一卷,严格按照档案化管理。二是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村委会或群众代表联名提出筹资筹劳方案,及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由到会村民进行表决,最终形成决议。三是完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村级成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工程理事会,负责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和工程验收;镇政府干部参与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防止以实施工程为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从而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监管体系。四是建立完善公益设施管护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完工后,为了保持这一资产长期有效使用,发挥出实效,试点村都成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益设施管护巡查小组,明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及养护责任主体,保证公益项目工作成效的持久性、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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