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探索实施 特困失能老人照护“三集中”
本报9月11日讯(通讯员 赵路 王先琪)为切实兜牢最基本的民生保障底线,让失能特困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泰安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了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
农村特困人员无儿无女、无人照顾,是困中之困、难中之难的特殊困难群体。目前,泰安市共有特困老年人13810人,其中失能特困老年人1158人,长期以来一直由农村敬老院供养保障。但受敬老院供养定位、服务条件、专业水平等方面的制约,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护还无法满足当前的发展需要。泰安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了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目前,新泰市、肥城市、东平县以及泰安高新区已全面实施,失能老人得到集中悉心照护。
特困失能老人照护实施“三集中”,即:一是集中居住。由县(市、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将目前敬老院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到定点的养老机构集中居住。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集中完全失能特困人员。二是集中服务。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评估,确定1—2处具备护理能力的养老机构开展委托供养,由养老机构按照统一标准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丧葬等服务。县级民政部门定期检查失能老人的日常照料护理情况。三是集中经费。集中照护经费实施县级统筹。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受委托机构统一协商,按照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将供养经费和照料护理费拨付给定点养老机构。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摸底排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入住人员进行了能力评估,对养老护理员开展了专业培训,着重加强了对委托供养机构的监管,集中照护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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