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梢”执法警车两人被处罚

大众日报 2019-04-19 09:48 大字

□记者刘培俊通讯员杨静波报道

本报新泰讯4月11日22时和14日深夜12时,新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夜间查处大货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中,先后抓获2个“盯梢、跟踪”交警执法警车的“车虫子”。

泰安高新区化马湾乡50岁的张某,早年从事过货运行业,近来见到与化马湾交界的新泰羊流镇等地交警严查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自认为这是个挣钱的“好机会”,便“盯梢、跟踪”交警上路的执法警车,随时在货车车主群里通报交警查处行动的时间、地点、线路,从中获取通风报信“服务费”。

4月11日22时,张某盯梢警车行动时,新泰交警路勤三中队民警程亮和执法人员将其拦下,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张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76毫克,属酒后驾驶。当责令张某交出手机进行盘查时,发现其手机微信群内有大量通风报信的聊天记录,在铁证面前,张某不得不低头伏法。4月14日深夜12时,新泰市青云街道51岁的郑某也被新泰交警和辖区派出所捉拿归案。

张某、郑某因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2人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张某还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目前,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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