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期间偷开偷排,泰安莱芜多家企业被通报

齐鲁晚报 2018-12-03 05:30 大字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机动队先后2次赴泰安、3次赴莱芜检查当地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共检查企业32家。检查发现,泰安、莱芜两市在10月份PM10等主要污染物同比明显反弹的情况下,辖区内仍有部分企业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个别企业甚至在重污染期间偷开偷排。

泰安市10家企业中,新泰市岩岭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在二级响应期间应停止生产,但检查人员调取企业用电数据发现,该公司11月23日以来,除25、28日用电量约2000千瓦时外,其余日用电量均在1万千瓦时以上,11月24日最高,达16680千瓦时。现场检查时,企业拒绝提供2018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生产记录情况,厂区内球磨机有约40℃余温,存在应急响应期间偷开偷排嫌疑。

莱芜市22家企业中,长青氧化钙微粉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应急预案。按照莱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要求,该公司在二级响应期间,应停止2#石灰生产线生产活动,但现场检查发现,自23日启动二级响应以来,该企业两条石灰生产线仍正常生产。

此外,两市还存在多家企业未及时完成应急预案修编问题。据新锐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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