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 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
本报5月14日讯(通讯员 胡冰凝) 近日,泰安市宁阳县法院院内5辆警车警灯闪烁,2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出发!”随着宁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奔赴各执行现场,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执行攻坚月”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8次,拘留老赖39名,执行到位金额130余万元。
为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涉集团诉讼案件等专项活动。经过两级法院不懈努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1月至4月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0403件,执结5836件,同比分别上升55%、176%。
抓督导,常调度。4月初,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全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确保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出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院领导分片包干责任落实规定》,实行院领导分片包干制度,中院党组成员定期到各基层法院督导调度执行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以帮助各基层法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抓创新,提质效。创新机制,优化人员配置。加大对执行工作投入,壮大执行力量,在原有执行人员基础上,增加1个执行裁决团队,抽调5名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助理协助办理执行实施案件,抽调1名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常驻执行指挥中心,专项解决信息平台常见多发的技术问题,改变了过去由承办法官个人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切实提高了执行质效。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出台《基层法院执行转破产案件移送规定(试行)》,将基层法院移送“执转破”报送材料规范化,形成“执转破”案件交接有效模式,提高了案件移交工作效率,化解了执转破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抓联动,聚合力。积极推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与多家银行金融机构,国土、住建等不动产管理部门开展合作,积极推进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老赖曝光台”作用,建立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通过在旅游消费、贷款投资、资格审查等方面予以限制,使被执行人慑于“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压力,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抓宣传,创氛围。充分借助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开设“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适时邀请代表委员开展见证执行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执行工作成效,公开曝光妨碍执行、抗拒执行典型案例,广泛宣讲“执行不能”。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举办新闻发布会8场,公布典型案例30个,通过微信微博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营造了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
“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攻城拔寨、决胜攻坚的最后冲刺阶段,我们面临的形势愈发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必须奋勇争先,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扎实做好决胜冲刺阶段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泰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旭光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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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与执行不能
“执行难”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有关人员或部门干预法院执行以及法院内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因素,导致案件不能执行到位。这些案件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执行人员素质、强化法院与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等是能够解决的。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要基本解决该类案件。
“执行不能”则是指: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在法院穷尽各种财产调查和措施之后仍不能执行到位。这类案件不是法院努力就能够解决的。针对该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种退出并非永久性退出,法院将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旦符合条件将及时恢复执行,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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