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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法院 “四个加强”抓涉民生案件办理

泰安日报 2017-10-25 10:37 大字

本报10月24日讯(通讯员 孟凡学)宁阳县法院将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载体,针对审判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高发且大多涉及弱势群体维权的实际,积极采取“四个加强”措施,全面做好保全提醒、纠纷调解、联动执行和司法救助等工作,为群众维权提供“一站式”服务,撑起法律“保护伞”,有效提升了此类案件办案质效。

1—9月份,共受理上述类型案件461件,案件调撤率达68%,服判息诉率达97.6%。一是加强诉前联系,做好保全提醒。针对不少案件的被告经常通过诉前转移、隐匿、变卖财产逃避执行等现象,该院将诉讼引导窗口前移,建立与交警、劳动、司法等部门的通联机制,将诉前保全等相关法律规定统一印制成明白纸,依托上述部门第一时间发放给前来调解纠纷的权利人,及时提醒权利人查找财产,做好诉前保全财产。共受理涉民生诉前保全案件67件,其中,诉前调解且及时清结19件、诉讼后撤诉7件、审结后执行完毕34件。二是加强矛盾联调,力促案结事了。为充分发挥好各类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民生案件的优势作用,该院进一步强化了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指导各民事审判团队主动将审理民生案件的合议庭开到交警队、村(居)委会和各相关企业,联合人民调解员、司法联络员、司法监督员、企业负责人,现场进行调解;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人的谅解程度和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借助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强化执行和解,做到案结事了。共联合其他部门调结、执行和解的案件分别为313件和56件。三是加强执行联动,保障胜诉权益。将涉民生案件执行作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着力点,在充分做好先期调查的前提下,对符合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近期移送的2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高压威慑下均在短期内履行完毕;积极运用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定期选取诚信缺失、长期赖账不还的典型案例,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对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利用舆论、道德的压力强制被执行人认识错误,履行义务,仅9月份就曝光涉民生案件58件,其中,13件得以执结,18件得以部分执行。四是加强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对于权利人生活确实困难的案件,在认真落实减、缓、免诉讼费的同时,由案件承办部门及时与权利人所在的单位进行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通过协调落实低保救助等***政策的方式帮助解决权利人的实际困难。共为23名涉民生案件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余元;对因案情复杂、证据难以调取等原因,致原告无法独立进行诉讼的案件,通过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取得律师的无偿法律援助,共为10名涉民生案件原告争取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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