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大众日报 2020-12-04 09:41 大字

□记者 刘涛 通讯员 路凯 报道

本报泰安讯 近日,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该支队30余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先后被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1次,被公安部记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3次,连续17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20年,泰安市政府授予该支队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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