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不罚轻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泰安率先打造柔性执法标尺
□ 本报记者 姜言明 刘涛
本报通讯员 史超
62岁的泰安市民宋秀娟在泰城南湖大街经营了一家水饺店,前段时间,因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当地城管部门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为5000元。
在上报审批过程中,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发布的“免罚清单”,认为该案件符合不罚情形,当事人也积极配合安装油烟净化器,通过了油烟检测,最终决定终止该案件继续执行。
“通过实施‘免罚清单’,暂时缓解了企业的经济压力,为餐饮行业全面复工复产提供了便利。”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法规科三级主任科员朱秀超说。
截至目前,该局通过实施“免罚清单”,共终止油烟污染案件执行12件,免除罚款75000元。今年以来,泰安市司法局将轻微违法“不罚”、首次违法“轻罚”制度落地落实,立足泰安经济发展特点,围绕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企业执法新形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大方面,创新柔性执法新模式,率先打造“泰安标尺”,取得积极成效。
5月29日,市司法局公布了泰安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按照清单类别,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认领清单事项。
6月1日起,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25个行政执法领域开始实施“不罚清单”。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3个行政执法领域的19项违法行为实施“轻罚清单”,形成了柔性执法“泰安标尺”新刻度。
“泰安标尺”实行关口前移,采取预警、提醒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及时纠错改正,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审慎采取信用惩戒、资格认定等方面限制。
“这样既能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准确界定,又能根据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纠错情况实行柔性执法,不仅改善了营商环境,还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市司法局行政监督科科长张昊宁说。
市司法局统一编制《“不罚轻罚”改正(限期)承诺书》,实施“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和实施案例备案制度,将清单内容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管理,修改完善泰安市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只要不触碰安全底线,就适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一般违法减轻处罚制度,支持、鼓励、规范、促进创业创新型企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今年6月份以来,泰安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首次不罚”“首次轻罚”规定,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累计检查企业83家,发现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隐患553项。
“安全月”期间,该局将执法过程变为对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培训的过程,采取“机构+执法”模式,对全市22家重点危化品企业、21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诊断式”安全检查,帮助指导企业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120项。不少企业从中提高了自我查找问题的能力。
记者在山东鲁能泰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访时发现,从公司领导到一线员工,每个人手机上都安装了“山东省隐患排查治理系统”APP软件。
公司安全部经理李强说:“我们通过手机对隐患、风险点、管控措施逐项对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现在隐患的排查面积、排查流程以及整改时限等方面都比以往更加快捷、高效了。”
据了解,今年,泰安实行“不罚轻罚”清单制度、对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以来,受益市场主体达290余家,保障了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了执法新形态,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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