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开展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 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审核批准者,每人一次性救助4000元
本报8月19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毕凤玲)日前,记者从岱岳区民政局了解到,为帮助2020年城乡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本科新生顺利入学,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正式启动岱岳区2020年城乡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入学救助工作。据了解,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审核批准者,每人一次性救助4000元。
据介绍,救助对象为岱岳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免除学费的不再救助。
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需要在8月26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核对授权书;个人申请、居民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在村居证明、低保证复印件;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高中毕业学校证明、准考证复印件;发放低保资金银行账号复印件(复印件要注明账户姓名及与受助大学生的关系)。
各镇(街)受理救助申请,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和《2020年山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汇总表》,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8月底前上报岱岳区民政局审批(过期未报视为无救助对象)。救助对象须经各镇(街)扶贫部门核查。按照山东省民政厅要求,于9月15日前各镇(街)要将符合救助人员信息及时进行录入山东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临时救助下的“大学生救助”模块。岱岳区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理人,岱岳区民政局将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救助资金于9月10日前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此外,受助大学新生在领取救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邮寄岱岳区民政局。领取救助金后不按时入学的,须退回其领取的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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