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防溺水预警
本报6月23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振男)夏季来临,为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防溺水预警,提醒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要求。
22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3号预警》(以下简称《预警》)。《预警》指出,暑假来临,天气炎热,加之汛期降雨强度加大,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要求。根据《预警》内容,22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防溺水预警,要求各地强化联防联控、强化隐患排查、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家校联系,尽最大努力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防溺水工作领导责任制,定期通报情况,落实工作举措,全力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关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认真组织巡查值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进入夏季以来,各学校采取致家长一封信、线上主题教育、线下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开展防溺水教育。7月5日起,泰安市中小学生将陆续迎来暑假,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学校在放学、放假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做好防溺水“六不”宣传,告知每一位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要教育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了解熟悉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此外,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及时向家长进行防溺水风险提示,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准确掌握孩子的行踪,切实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严防离校期间溺水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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