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强化措施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
本报6月18日讯(通讯员 林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金融支持企业发展座谈会议精神,结合审理金融案件过程中存在的债务人难寻、法律文书难送等问题,联合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向辖区内30余家银行及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为金融支持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大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该院积极参与“增信贷、打逃债、降不良、树诚信”专项活动,依法审理涉金融案件,为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提供保障;妥善审理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纠纷,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银行卡纠纷等案件4900余件,确保实现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出台工作意见,发出司法建议,努力为全市金融安全、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问题意识,加强分析研判。为更好地服务保障金融支持企业发展,该院对近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的涉金融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对于其中审理周期较长、当事人下落不明、缺席判决等案件,认真研究案件特征、剖析原因,发现部分案件因当事人更换住址或联系方式,造成银行函件、法院文书无法及时有效送达,甚至个别当事人通过不如实填写地址和联系方式或随意变更地址和联系方式来逃避债务、规避送达。为此,该院联合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向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金融机构在与借款人签订金融借款合同时约定送达地址。
强化创新意识,细化内容措施。为确保约定送达地址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司法建议从9个方面对送达地址约定方式、约定内容、效力提醒、适用范围,变更通知、特别提示、法律后果等进行了详细说明,进一步增强了司法建议的可操作性。此外,该司法还建议提供了地址送达确认书参考样式供金融机构采纳使用,引导金融机构规范金融行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该院除就审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金融机构发送司法建议书,加强风险提示外,还积极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精准度,为金融支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开展“法官进金融企业”活动,推选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到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开展法治讲座等形式讲解金融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指导,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推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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