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仲裁委 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E键”立案

泰安日报 2020-06-12 07:58 大字

本报6月11日讯(通讯员 李坤)除传统的到仲裁委办理现场立案或者以邮寄方式立案外,近期,泰安仲裁委进一步简化立案程序,实施“E键”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申请、缴纳仲裁费、接收案件受理通知书,整个立案环节各步骤实现了闭环管理,“零距离”服务当事人。近日,江苏苏州某钢材供应公司负责人赵经理着实体验了一把“E键”立案带来的便利。

申请人江苏苏州市某钢材供应公司与被申请人泰安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在2019年8月通过阿里巴巴网络采购平台签订了钢材采购合同后,依据合同约定将钢材送往被申请人指定的江苏南通市建设工地,之后被申请人迟迟未向申请人支付货款,特向泰安仲裁委申请仲裁。

网络立案“E键”录入。江苏苏州市某钢材供应公司负责人赵经理在公司办公室,登录泰安仲裁委网站,根据“一次办好”立案服务事项清单的提示,将仲裁申请书、证据、采购合同等相关材料扫描处理成电子版,提交至泰安仲裁委网络立案系统。

仲裁费“E键”支付。收到立案信息提示后,仲裁秘书徐贞及时对仲裁申请书、证据、合同文本、银行流水、公司登记信息等材料进行初审,通知赵经理予以当即受理,向其推送仲裁费缴款码告知单,指导进行网络缴费。赵经理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缴费平台,输入缴款码获取到二维码,用微信扫描进行了支付,缴费平台即时产生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并推送到赵经理,他随后打印了纸质票据。

受理通知书“E键”送达。根据《泰安仲裁委仲裁规则》第九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电子邮件到达受送达人指定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仲裁机构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仲裁秘书徐贞认真填写泰安仲裁委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根据申请人赵经理提供的电子送达地址,轻击鼠标,受理通知书即时送达给江苏苏州某钢材公司,至此整个立案流程全部完成。

由于有的当事人对仲裁不熟悉,立案材料准备不充分,初审如果不合适,当事人还要在限期内补充材料,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维权时间。“E键”立案系列服务实现了简约化电子化,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这是泰安仲裁委继实施“一次办好”仲裁服务改革以来,又一项“零距离”服务群众的新举措,切实提升了群众仲裁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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