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检查《“三查”指南》
本报讯(通讯员 郭婷)近日,高新区安委办制定出台了《泰安高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三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细化优化开展安全检查,规范到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流程,进一步便于高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
“安全生产检查是个细致活,更是个技术活。”高新区区各类企业众多,监管任务繁重,为保证党政领导带队检查更透彻、更规范,《指南》进一步细化优化安全检查的工作方式和流程,提高安全检查标准,充分发挥领导带队检查示范效应,全面提升领导带队安全检查的成效。
责任落实“查什么”?《指南》提出,党政领导干部检查时主要要问九个方面,分别是:企业有哪些重大风险源(点)或容易发生事故的风险作业场所(部位),是否有效落实了防范化解措施;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自查和已经排查整改隐患;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队伍,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额度和使用情况,是否定期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培训;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属地党政负责人、相关部门监管人员有没有到企业开展过安全生产检查,最近一次检查是什么时候,检查发现了哪些问题隐患,采取了哪些针对性防范措施;如何吸取本地及周边同类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何意见、建议。
《指南》规定,针对企业的四类情况,要聘请专家现场检查,分别是: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巡查和督导反馈问题,以及挂牌督办的重大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隐患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人员清单等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是否完整规范;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生产经营现场是否仍然存在安全隐患;企业是否按照规范要求配备了应急物资装备,企业职工能否熟练操作。
为落实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指南》要求还对各类风险点和隐患进一步强化督查。对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巡查和督导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情况;现场交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属地和相关部门对交办的问题隐患实行跟踪督办,对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推动问题隐患即知即改;属地和相关部门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及区安委会办公室反馈企业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新闻推荐
本报5月14日讯(通讯员张磊)去年以来,岱岳区把行政审批服务制度创新作为推进流程再造攻坚的有力抓手,围绕事前告知、现场勘验...
泰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泰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