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停止办理 旧标准电动车登记挂牌

泰安日报 2020-05-12 07:48 大字

本报5月11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自9月1日起,泰安市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据了解,集中登记挂牌时间原本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现因疫情原因,推迟至8月31日。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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