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劳动者可线上申请预约立案 “不见面”仲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本报4月15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巢晶)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人社局积极应对,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泰安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尽量通过协商、调解、电话、邮寄等方式反映诉求、化解争议、维护权益。申请劳动仲裁可以通过邮箱(ldzcc@ta.shandong.cn)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预约立案。确需提供书面资料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并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仲裁机构将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就相关事项进行答复。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畅通案件沟通渠道,及时维护当事人权利。
为了更加便捷高效地解决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全国人社服务平台的网上服务大厅(www.12333.gov.cn)和“掌上12333”移动App两个渠道,线上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
仲裁庭庭审一般通过现场庭审方式进行,对于不方便参加现场庭审的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使用在线庭审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
据了解,通常情况下,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在时效期间内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新闻推荐
本报4月14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韩波)10日上午,亿动美与德国思爱普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泰山脚下举行。岱岳区、岱岳经济开发...
泰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泰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