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着力做好 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

泰安日报 2020-03-06 09:02 大字

本报3月5日讯(通讯员 金剑)自疫情发生以来,岱岳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上级机关和区委相关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主动担当作为,突出办案重点、工作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做好刑事案件审查办理工作,全力做好抗击疫情中的“犯罪防治”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检察保障。

突出重点

严惩涉疫情犯罪

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疫情防控相关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加强同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提前介入防疫期间伤医扰序、拒绝隔离、隐瞒疫情、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案件,确保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依法从快批捕、起诉,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

调整机制

保障案件办理安全、高效、有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位特点,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方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与严格落实防控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讯问询问、接访接待、文书移送、程序流转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预估研判,细化要求,对书面审查案件、远程讯问询问等特殊办案方式予以明确,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

整合资源

实现高效办案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整体作战意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强化案件流程跟踪管理。建立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双重时限监控机制,提升工作效率缩短案件办理时间。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组建临时办案组,机动调配办案力量,确保案件审查不减速、不延迟。强化部门协作配合。部门间建立案卷消毒、转递材料等专门机制,多部门联动服务保障办案工作。

借力科技

实行办案新方式

严格落实有关防疫要求,借助科技手段,运用该院微信新境界平台进行远程视频讯问、宣告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的同时,确保办案不因疫情原因断档阻隔。疫情期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5件、16人,均批捕,办案时限1至2天。审查起诉案件31件、49人,其中,对一起刑事案件以远程视频的形式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

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在疫情期间统筹推进高效办案和依法办案,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严格准确适用法律,确保疫情期间的刑检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开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确保疫情期间办案不断档。 通讯员供图

新闻推荐

泰安市实验学校开展多彩学科活动 帮助学生幸福“宅家”快乐学习

本报3月4日讯(通讯员赵春)疫情当前,市实验学校全校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科活动,使居家学习充实多彩,幸福“宅家...

泰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泰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