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财政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预拨2600万元医保基金支持免费治疗

泰安日报 2020-01-29 08:55 大字

本报1月28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隆德)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保障工作,泰安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上级精神,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谋划、迅速行动,强化政策支持、突出资金保障,全力以赴支持各级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决不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

为了全力支持物资设备储备,泰安市强化资金补助和经费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拨付资金3718万元,用于专项设备购置、试验检测和相关物资采购等支出。同时,积极简化政府采购程序,严格贯彻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即刻开启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由各相关部门自行组织采购活动,无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须履行进口产品审批,无须执行政府采购流程,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积极制定疫情防控资金筹集方案和库款保障工作预案,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放在优先保障位置,加强对基层财政库款调度保障,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资金支出需要。

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了全力支持医疗工作开展,泰安市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其中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同时,对在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感染事故的,按照工伤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诊断试剂采购经费,市财政结合上级补助资金,视各地疫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全力支持患者免费治疗,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其余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目前,市财政已预拨各定点医院医保基金2600万元,用于救治工作。

下一步,全市财政部门将积极担当、履职尽责,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卫生、应急等相关部门,扎实做好检测排查、联防联控、物资储备、科学救治等工作保障,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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