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强化内审监督 严控资金风险
本报12月3日讯(通讯员 杜继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内部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内部审计遵循查错纠弊,维护法纪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内部审计为中心工作大局服务的思想理念,不断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工作开展有计划。每年年初制定下发当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本年度内审计工作做好谋划安排,同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审计方案、审计内容、审计目标进行。
规章制度齐健全。不断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工作特点制定了《中心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二0一九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文件,促进了内部审计监督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各项检查制式标准,将检查完成的业务档案分别形成了问题清单、内部审计报告及检查情况报告等业务资料,在工作中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避免大而化之,根据检查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各单位做好业务整改。
业务学习有指导。为提升内审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内审人员参加了全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能力和素质培训班”,通过学习,使内审人员从理论上掌握了审计的方法和技巧,更新了审计理念,提高了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平时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内审人员深入学习《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积极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内部审计手段,切实做好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内部审计常态化。按照中心每月业务抽查要求,对中心日常提取、贷款业务逐月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截至9月末,共抽查业务档案16300笔,出具内部审计报告8份,提出建议35条。针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各业务科室加强了业务管理,进一步明确受理、审核业务所需材料,规范了业务办理要件的审核标准,保证所办理业务资料的完整清晰真实,规范了业务操作。
检查结果共运用。对照检查结果,随时与各业务科室及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探讨与交流,通过追踪落实审计结果,大力推进落实整改,更好地发挥了督促监督作用,促进了业务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按照《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将每次审计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把内部审计情况作为各业务科室、管理部、矿业集团分中心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形成了有效问责制度,加强了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增强了审计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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