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促法对暴力伤医“零容忍”

泰安日报 2019-12-31 08:00 大字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医促法》)于2019年1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针对“医闹”事件时有发生的现状,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国经济网)

医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为我们的健康提供保障,是全体公民的健康卫士,也是卫生健康事业的主力军。对医务人员的侵害,无论从道德上还是从法律上,都应当予以严厉谴责和制裁。作为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本性、综合性法律,《医促法》从法律角度阐明了国家对医务人员的保护,为医护人员吃上了一颗“定心丸”。12月24日,民航总医院急诊科杨文副主任医师在正常诊疗中,遭到一位患者家属恶性伤害,致颈部严重损伤,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12月25日零时50分不幸去世。对这一事件,国家卫健委回应:“这不是医疗纠纷问题,而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对任何形式的伤医事件零容忍。”

立法防“医闹”,对违法行为是一种震慑,对患者和家属是一种提醒。《医促法》明确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非法获取、利用、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法律规定告诫那些自认为在医患矛盾中“闹一闹就能占便宜、解决问题”的人,当遇到医疗纠纷后,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采用“医闹”等暴力手段,否则只会害人害己。《医促法》在严厉打击“医闹”的同时,还明确向“看病贵、看病难、乱收费、治疗不规范”等医疗乱象说“不”。

《医促法》的颁布,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了法律基础:通过法治手段严厉打击“医闹”,引导医患双方以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依法规范医院的发展和行为,引导医疗向善,对只顾逐利的医院,对极少数医德缺失、品行不端的医护人员说“不”;积极引导医护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精神和为民情怀,倡导医护人员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理解医护工作、信任关爱医护人员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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