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泰安日报 2019-12-27 07:45 大字

陈东长期旷工,公司已通过EMS邮寄、电话、面谈等方式催促其上班,至今仍未到岗。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规定,公司决定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解除与陈东的劳动合同。请陈东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如到期未来办理,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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