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差评”是政务制度 更是服务承诺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人民网)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就首次明确提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此次《意见》的出炉,相当于为“好差评”制度的具体实施给出了详细的预设安排。此前各地零星、差异极大的政务服务评价模块,有望真正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政府部门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敢于“被评价”不仅体现了政府自身的真诚自信以及对企业和群众的尊重理解,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种承诺:人民群众的满意就是政务服务的最高目标。
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相关部门的工作作风不断好转,“脸难看、门难进”的现象有所改善,但“事依然难办”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让办事群众费尽周折。究其原因,在于政务服务和群众监督的分离,换言之,政府部门的服务绩效考核,由不得群众“评头论足”,而往往实行自上而下的考核方式,且存在不公开、不及时、不精准的现象。
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监督机制,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这种制度彻底将评判权还给群众,工作做得行不行、态度好不好,一切都由办事的群众来进行评价。这相当于掐准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七寸”,从根本上制约了政务工作人员的敷衍心理和懒散作风。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政务服务工作面向企业和群众,感受最直接、最深刻的也是企业和群众,实施“好差评”制度找准了对象,也做好了设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综合点评”“监督查评”等手段环环相扣,势必将推动政务服务更加规范、高效、有温度、有力度,推动公共治理提质增效,也为群众送上最温暖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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