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抛撒生活垃圾 一商户被罚200元

泰安日报 2019-11-21 07:49 大字

本报11月2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日前,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长城路时,发现天龙国际大厦附近空地中存在随意抛撒的城市生活垃圾2立方米。经调查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该处生活垃圾是某美容室贾某抛撒的。城管执法人员立即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拍照留取证据,并告知当事人此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场监督当事人将垃圾清理完毕。城管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的处罚。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巡查密度,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不乱丢、乱倒各类垃圾,用心呵护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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