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遭辞退”的职场歧视何时休

泰安日报 2019-11-19 11:48 大字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

近日,广东珠海一家物业公司职工钟玲(化名)拿到了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认定公司侵害其平等就业权。据了解,此案是“平等就业权纠纷”这个新案是广东省的第一次司法实践。(《工人日报》)

案例的缘由是女工钟玲上午查出怀孕、下午被公司开除,对于年满40岁的钟玲来说,怀孕原本是一件好事,然而,她却被企业视为“包袱”“累赘”,千方百计要予以辞退。如此赤裸裸的职场歧视应该给予及时、有力的惩戒。

近年来,因为缺少“平等就业权纠纷”这一案由,用人单位对女职工“一怀孕就让走人”的处理并不鲜见。有的企业是因为“缺钱”,有的企业则是明知故犯,对自己有利的规则就遵守,规则约束和妨碍自己了就去破坏;更有甚者,认为守规则是迂腐、笨拙和胆小的表现,绕过规则得了好处才显得灵活、有本事、有能力。殊不知,这却侵犯了女职工的权利,女职工生育不仅是一个家庭的私事,也有助于调整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创造人口红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因此,我们呼吁女性生育权利和平等就业权应得到特殊保障。

不论是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还是延长男性陪护假,抑或以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来弥补企业在女职工生育上的“亏损”,只有实现生育成本由全社会共担,减轻企业的压力,女性享受平等就业权才会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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