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仲裁委与山东农业大学 联合建立教学科研实践育人基地

泰安日报 2019-11-13 07:31 大字

本报11月12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8日,泰安仲裁委与山东农业大学,本着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在泰安仲裁委建立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实践育人基地并举行揭牌仪式。

此次仪式旨在加强校地合作,形成优质资源融合、教学科研结合、学校与社会联合育人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进一步强化学院教学与仲裁实务合作育人功能,合力推进创新教育工作,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仪式上,双方负责人分别致辞并签订教学实践育人合作协议,之后双方共同为基地成立揭牌。泰安仲裁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泰安仲裁办与山东农业大学合作建立教育科研实践育人基地,通过与高校的合作,可以进一步实现学理研究与仲裁实务的结合,促进人才培养与仲裁事业发展的结合、促进仲裁机构与高校协同创新发展。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在教学实践、实习拓展、人员培训、合作研究、学术交流、人员互聘、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希望以此为平台,将教育科研实践育人基地打造成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仲裁人才培训平台、法制协同创新平台,共同推进法学教育和仲裁事业发展,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

据了解,近年来,泰安仲裁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按照“1234”的总体工作思路,即围绕提高仲裁公信力、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一目标,突出制度推行和规范化建设两大重点,加快将仲裁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融入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建设、融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持续打造“公信如泰山”的仲裁服务品牌,整个仲裁工作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好势头。近几年,办案数量、收费额连年增长,其中2018年,共受理仲裁案件636件,同比增长21%,案件标的额7.4亿元;办案质量稳步提升,全年案件审限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分别达到96%和62%,近3年没有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案件。2016年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单位,2017年入选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等城市仲裁机构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2018年泰安仲裁办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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