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解决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安市市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开发建设单位(个人)2018年12月31日前,在泰安市市区范围内(含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并交付使用,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地产开发、单位自建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属于本次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改范围。
二、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专项整治中需整改的问题主动配合、整改到位的开发建设单位(个人),可从轻处理;对不配合、不整改、逃避责任或对抗调查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三、开发建设单位(个人)须在本通告发布15日内到各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登记,逾期由专门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泰山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办公地点:东岳大街16号泰山区武装部综合楼12楼(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0538-6268857
岱岳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办公地点:财兴街145号岱岳区住建局3楼
联系电话:0538-8566796
泰安高新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办公地点:泰安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6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38-8938345
泰山景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办公地点:东岳大街501号泰山景区数控大楼A604室
联系电话:0538-5369103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办公地点:高铁新区建设指挥部C109室
联系电话:0538-8561628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泰安市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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