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仲裁委推出十二项便民举措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李坤
近期以来,泰安仲裁委致力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流程再造内强素质抓管理,外树形象塑造品牌抓服务,始终坚持仲裁为民理念,推出了一系列便民、为民措施,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依法有效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群众在服务中得到实惠,享受便利。
据了解,泰安仲裁委为进一步提升仲裁质效和服务水平,结合仲裁工作实际,推出了十二项务实为民新举措。这十二项举措分别是:
●做好邮寄立案,让当事人实现“零跑腿”;
●实行网络缴费,方便异地当事人;
●实施“一次办好”立案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受理事项、申报材料、业务审查的标准化,实现立案“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
●做好立案前的仲裁调解工作;
●在六个县市区和泰安高新区建立仲裁分会和金融仲裁中心,仲裁设在家门口,便于当事人就近解决纠纷;
●将办理立案受理通知书和保全函职责从审理科室前置到立案室,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现场办理立案受理通知;
●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出具财产保全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电话接入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更好提升电话咨询工作;
●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先接待当事人的立案秘书,负责一次性告知立案所需材料,直到立案环节完成;
●畅通信访投诉机制,落实服务接待制度,同时设立窗口意见箱,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与建议;
●实施仲裁员综合评价制度,由办案秘书、督查室、当事人三个不同环节对仲裁员监督评价;
●实施当事人满意度调查,由当事人对办案效率、公正情况等事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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