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进企业 减负降费惠民生
本报9月15日讯(通讯员 吕勇)社会保险关乎国运,惠及民生,涉及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减税降费是今年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近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来到泰开集团开展“社保政策进企业·减负降费惠民生”主题党日活动,为企业职工现场讲解减负降费政策。
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现场解决企业在社会保险经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泰开集团员工现场发放宣传单、折页等政策宣传资料,宣讲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和有关经办流程,并参观了泰开集团标准化车间厂房,感悟企业文化,学习企业先进管理经验。
据介绍,组织开展本次“社保政策进企业·减负降费惠民生”主题党日活动旨在展示社保中心新形象,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使主题党日活动与社保经办业务有机结合,引导党员干部更多地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及职工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减负降费等社保政策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根据《泰安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案》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泰安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8%降为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6%;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工伤保险费率不调整。同时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由过去依据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省里确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过渡办法核定退休人员待遇,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这次政策调整,不仅调整了平均工资口径,降低了缴费标准,而且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权也更大,过去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在“小口径“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现在可按照“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即在3269元至16346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标准范围的扩大意味着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选择权更大了。对于收入较低人员可以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确保缴得起,收入较高人员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标准,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真正体现社会保险的“多缴多得”。
泰开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人社局工作人员上门宣讲对减负降费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减负降费让企业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大大降低了成本税费负担,企业也将继续从维护员工利益出发,积极响应、全力支持人社政策,抓住政策红利,准确解读政策,将各类政策用好、用活、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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