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积极倡导垃圾分类与文明养犬 16日起全面整治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
本报8月14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巢晶)今天上午,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暨文明养犬行动誓师大会在泰山广场举行,旨在倡导文明风尚,优化社区环境,提升社区居民文明素养,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按照“大类粗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分别对应红色、蓝色、绿灰色和绿色垃圾桶,市民要认清相关标识,合理分类投放。泰安市倡议:为了我们的城市更加整洁,为了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这项工作中来,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为改善城乡环境、提升生活品质共同努力。
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四部门结合泰安市实际,联合发布《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倡导市民文明养犬。《通告》要求,携犬外出时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所养犬进行牵领,并束链(绳),不束链(绳)的视为无主犬、流浪犬,进行捕捉。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犬人对犬只排泄的粪便应当即时清除,不得破坏环境卫生。遛犬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禁止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儿童活动场所、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候车室、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园、绿地、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犬只咬伤、抓伤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者送至医疗部门诊治,并依法承担被伤害者的诊治费和其它经济损失;养犬人要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定期检疫、登记。从事犬类经营和服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有关动物防疫规定,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各区(管委会)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的养犬情况逐家逐户进行摸排,对养犬户的姓名及犬只种类、数量登记造册,教育引导属地内的居民文明养犬,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
据了解,市里成立不文明养犬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实施规劝、治理和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泰安市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9年8月15日前为宣传发动、自我整改阶段;2019年8月16日开始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城区不文明养犬问题。市民遇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举报,电话:0538—833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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