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精准有效发挥《廉情专报》作用 让主体责任落实的“螺丝扣”拧准、拧紧、拧牢

泰安日报 2019-06-18 10:13 大字

本报6月17日讯(特约记者 付刚 通讯员 石广达)“今年3月查办的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郭勇挪用公款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他的犯罪行为暴露出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规章制度存在漏洞等问题。”近日,泰山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拿着向区委、区政府呈报的一期《泰山廉情专报》向记者介绍。

记者从专报上看到,信息简要阐明了郭勇的基本犯罪事实,深入剖析了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提出加强警示教育、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度建设等3方面整改意见,建议区委、区政府责成泰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抓好整改。

“接到区纪委发来的《廉情专报》,我更加清楚地了解到自己分管领域出现的一些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和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深感责任如山。”泰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徐立勇深有感触地说。

据了解,去年以来,泰山区纪委监委着眼同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关信息不对称、不精准等问题,创新实践《泰山廉情专报》制度,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定期整理编辑,点对点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形成签批意见,推动问题单位整改落实,真正让主体责任落实的“螺丝扣”拧准、拧紧、拧牢。

“我们按照分管副区长对此案的签批意见,认真对照区纪委监委《廉情专报》中提到的纪法意识不强、机制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迅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推动以案为鉴。同时,研究制定出财务管理、公章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4项针对性制度,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泰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文表示。

为防止责任落实“空转”,泰山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对专报实行“整改落实+过程跟踪+回头看”运行模式,不定期开展随访抽查,实时跟踪问效,对思想不重视、整改推进慢、效果不理想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精准问责追究。

“《廉情专报》是纪委监委部门履行‘协助’职责的重要抓手,不是一报了之、一签了之、一收了之,而是重点聚焦‘后半篇文章’,盯紧靠实监督检查,强化结果运用,以严格的倒逼机制确保问题整改效率和质量。”泰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培国说。截至目前,该区已编印10期,形成签批意见29条,助推整改问题3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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