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本报6月5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魏巍 通讯员 胡圣清)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一年来,泰山区各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逐步构建起“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改革模式,全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泰山区水利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进企业、问需求、送政策、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提前谋划部署,采取多项举措,切实推进水资源税2019年征收管理工作。
深入企业实地走访宣传,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用水情况,向纳税企业解读新政、纳税申报流程等内容,并通过税企QQ群、微信群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确保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到位。梳理水资源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做到早筹划、早部署、早安排,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机制保障。
迅速摸清底册,加大对管户信息的共享、沟通交流力度,进一步提高管户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先后深入到岩峰建业、中联水泥、亚奥特乳业公司等企业,对水资源短缺、节约水资源、水资源税进行大力宣传,切实让纳税人了解水资源税改革的重大意义。在详细了解各企业用水情况、取水用途、用水性质后,对企业的月用水量进行核定,并填写取用水量核定书,同时听取纳税人对水利机关的执法、服务、作风等方面的意见,与纳税人面对面,增进相互理解,回应企业涉税诉求,对企业提出的涉税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定好责任人限时答复。
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税务部门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财政、地税、水利、审批合作机制,定期开展加强合作协作的交流探讨,确定下一步水资源税管户信息数据的传递方式,指定了传递专人,定期进行管户信息传递。确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水资源税管户的管理,联合开展水资源税管户的清理,对取水许可证已过期的管户,由水利部门停止取排水;对不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管户,由水利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限期不办理的按取排水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不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的管户,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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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泰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