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探索新机制 法律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发展
本报5月28日讯(通讯员 高峰 刘婷)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工商业联合会制定《共建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服务内容。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组织、指导和帮助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支持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层及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制度。组织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服务企业。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法治环境,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促进依法办企。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为重点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法治体检。创新公证服务企业工作。监督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企业并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将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纷止争。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实行法律援助案件首问负责制,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服务有效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措施。建立常态联络机制。市司法局与市工商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围绕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双方召开重要会议或举办重大活动,视情况邀请对方负责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参加。加强平台建设。试点推行“双十”工作模式,即先行在10个商会中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工作场所,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挑选调解专家,针对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矛盾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在10个企业中成立法律服务维权中心,组建有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的服务团队,建立服务窗口,设立服务热线,为企业维权、职工解困提供有力支撑。加强调查研究。调解员协会、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公证员协会会同有关商会不定期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公证员要深入民营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及时了解各类民营企业的法律需求,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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