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规划批前公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部分城乡规划进行批前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见附表)
二、公示地点
泰安市规划展览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地块现场。
三、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间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意见和建议应说明所针对的公示事项、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反馈者与公示事项之间存有利害关系的,应予以说明,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新闻推荐
即日起到今年10月底,泰安警方将对建城区范围内5类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这5类行为是,广场舞扰民,违反...
泰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泰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