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消费者协会餐饮消费提醒

泰安日报 2019-04-12 09:08 大字

为保障全市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22日至7月31日开展餐饮整治提升行动,市消费者协会特发布以下餐饮消费提醒:

一、消费者选择餐饮首先要看“餐厅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即餐饮行业实施多年的“笑脸”标志或ABC等级,尽量选择具有较高等级的单位就餐。

二、餐饮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消费者的选择权,比如不提供免费消毒餐具、菜品不明码标价等。

三、餐饮经营者发布预付款消费,要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杜绝虚假承诺、随意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遭泄露,建议消费者慎重选择,如有需求可以选择小额多次充值。

四、互联网餐饮经营者尽量使用知名点菜软件平台,不能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外卖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级包装。

为配合餐饮行业整治提升行动,市消费者协会将开展如下活动:

一、联合相关媒体与餐饮行业协会开展泰安市餐饮业消费调查活动。

二、强化行业自律,增强消费后评价约束。市消协将重点关注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餐饮业预付式消费领域,加强与餐饮行业协会沟通,推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和行业自律公约,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三、披露经营者失信行为,强化责任人违法追究。通过探索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加快向政府有关部门推送经营者失信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充分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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