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未成年人节目 正当其时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要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血腥、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等方面内容。(据新华网)
部分未成年人节目中出现炫富、炒作明星子女、包装“童星”等有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个别节目还存在“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上述为收视率而毫无良知的行为,是在让观众消费未成年人的童真,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带来负面影响。出台相关规定重要且必要。一方面,有利于明确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以及行业职责,建立健全违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另一方面,可以遏制歪风邪气,净化媒介生态环境,为未成年人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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