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泄愤,小区四栋楼冒火头 承办法官称该未成年人存在“仇富”心理
本报泰安3月27日讯(记者王坤通讯员张丽)“着火了!着火了!”2018年5月25日0时,市民钱先生在睡梦中被着火的呼喊声惊醒,出门看到小区内的一号楼和三号楼着火,其中,一号楼中单元的楼梯口火苗高达2米多。随即,钱先生一边喊人救火一边喊醒女儿报警。
当晚,钱先生所居住的小区内一号楼一、二、三单元,三号楼一、二单元,五号楼一单元,八号楼三单元均发生了火灾,四栋楼宇里有两百多户居民,居住人员密集,居民处于深夜睡眠中,火势一旦蔓延,后果不堪设想。这次火灾虽然扑救及时,也导致所涉火情地下室内电线全部烧毁,墙皮、楼梯扶手以及手机通讯线路等均被烧毁。
让人想不到是,此次火灾的导火索是因为16岁的小胜(化名)想要盗窃一盒香烟而起。2018年5月24日23时许,小胜前往岱岳区山口镇某小区外的一家超市,欲进入超市盗窃香烟,因为该超市有防盗网,小胜未能进入超市实施盗窃。为了宣泄心中燃烧起的怒火,小胜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超市外的防盗网。随后,小胜进入位于超市旁的某小区,使用打火机点燃了堆放在储藏室内的柴火,从而引发了该小区4栋楼的火灾。但小胜并没有因此而收手,而是前往了位于山口镇的另一处小区内,将一辆三轮车点燃后逃跑。2018年5月26日,小胜在泰安市区某商业广场被警方逮捕。而在一个月之前,小胜因“仇富”曾砸坏多辆私家车,盗窃车内财物被警方抓获。
2018年12月27日,岱岳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19年2月28日宣判。承办法官介绍,本案中有两个较为突出的特点,第一,小胜初中毕业后未继续就学,而是步入社会,但因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辨别是非能力差等问题,导致了小胜的“愤青”、“仇富”等极端心理。第二,小胜家庭情况相对比较特殊,小胜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母亲有精神疾病,虽然享受低保,无法满足小胜“攀比”“享乐”的心理,平时父亲忙于生计同时又要照顾其母亲,从而对小胜疏于管教,家庭监护职责缺失。
承办法官表示,未成年案件中,该类未成年人过早与社会接轨而导致的案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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